首页 外事动态 粤港高新技术合作安排在港签署


粤港高新技术合作安排在港签署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设的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于2003年11月14日在香港举行了第一次小组会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谢明权厅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何宣威常任秘书长分别率领粤港两地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并签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高新技术合作安排”。
     粤港两地将本着“前瞻、全局、务实、互利”的原则,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从大珠三角的战略角度,充分发挥两地优势,形成粤港高新技术发展链,共同实现科技创新,提高粤港高新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双方还确定重点在电子信息、医药与健康、环保科技、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及设备、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鼓励各界积极参与两地的建设,并按有关规定在高新技术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方面因应各自的政策环境和资源予以支持。

2003年11月26日        

    <<  上一篇 粤港高新技术合作安排在港签署 下一篇  >>